4月1日起!芜湖将执行新标准!

2023-03-30 08:59:04 凤凰网安徽


(相关资料图)

根据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皖政办秘〔2023〕2号)和安徽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相关政策规定,“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%,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变化,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次月起调整”。

芜湖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执行新标准,即2023年4月1日起新申领和已申领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均按新标准执行,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而调整。

芜湖市失业保险金现行标准每人每月1350元,调整后的新标准为每人每月1737元,每人每月增加387元,提高幅度为28.67%。

来源:大江资讯

上一篇 : 【全球新视野】泰国狮子蒙特里航空在天津复航曼谷航线

下一篇 : 最后一页

x

相关推荐

精彩推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