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
国电电力 编号:
临 2023-19
【资料图】
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
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
担法律责任。
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八届二十次董
事会会议通知,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
事、监事发出,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。会议应到董
事 9 人,实到 9 人,公司监事、高管人员列席会议,符合《公司法》
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会议听取了 2022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,
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,形成如下决议:
一、同意《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》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上
发布的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》。
二、同意《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》
三、同意《关于投资建设福州二期 2×66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的
议案》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上
发布的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福州二期 2×66 万
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临 2023-20)。
四、同意《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开都河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的议
案》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上
发布的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开都河霍尔古
吐水电站项目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临 2023-21)。
特此公告。
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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